消防水池為人力建設的供固定不動或挪動消防泵吸濕的蓄水設備。當發生市政排水管道網或入戶口引入管不可以考慮房間內、戶外消防給水設計方案總流量。
選用一路消防安全供電或僅有一條入戶口引入管,且室外消防栓設計方案總流量超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市政消防給水設計方案總流量小于工程建筑室內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方案總流量等要求之一時,都理應設定消防水池。
布局:補水流量應經測算明確,且補水保濕管的設計方案流動速度不能超過2.5m/s;消防水池的補水保濕時長不能超出48h;針對少水地域或自主的原油作業區,不可超出96h;容積超過1000m3的消防水池,應單設成2個能單獨運用的消防水池。
供消防車救火采水的消防水池應設定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濕相對高度不宜超過6.0m。取水口或取水井與被維護房屋建筑(泵房以外)墻體的間距不適合小于15m;與甲、乙、丙類液體儲存罐的間距不適合小于40m;與壓縮天然氣貯罐的間距不適合小于60m,如采用避免熱輻射的保障措施時,可減至40m。
消防水池有時候發生在拼裝接口處,這也是因為拼裝不當之處而致。拼裝時,不銹鋼封頭與簡體字里襯一定要銜接好。在鋼筋搭接公稱直徑處組裝拼裝環,保證連接處整平。對連接處里外開展充足打磨拋光,打磨總寬不小于300mm。隨后,用玻璃纖維氈和環氧樹脂解決接縫處。在這個基礎上對里外接縫處再度糊制,展層規定可參考里襯層生產制造方式。
消防水池選用高支撐力、多層面、多方位、包裹頭盤繞,達到有機化學、無機物溶液及具備有機化學、電化學反應性物質的存儲、轉站和制造必須,達到非電解質液體的轉站、運輸、靜電消除的必須,達到抗各式各樣支撐裁切及埋藏與載荷的結構力學規定。耐溶劑浸蝕,使用期限長;具備獨特的耐腐蝕特性,可以耐各種酸、堿、鹽和有機溶液。